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日期:09-27| http://www.59wj.com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人气:299次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确认民事行为无效后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2)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来源:
(3)追缴或返还财产。《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 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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