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公共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8小时)
(一) 基地概述
基地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某城市新区,总用地面积为106000平方米。北面临城市主干道,西面依城市次干道,东面为城市支路,南面为已建居住小区。基地内有一座12米高的古塔,常年主导东南风。(详见附图)
规划部门要求:
1. 按照地区级和居住区级两级配置公共设施(见第2页附表1;附表2)
2. 南北建筑间距不少于1H (H为南面楼之高度)。
3. 建筑后退:城市主干道红线不小于8米,城市次干道红线不小于6米,后退城市支路红线不小于5米。
(二) 设计表达要求
1. 总平面图1:1000。要求标注各设施之名称。
2. 空间效果图不小于A3幅面;可以是轴测图等。
3. 表达构思的分析图若干。(自定,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分析为必须)
4. 规划设计说明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 附图(见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