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7导游《基础知识》:黑龙江鄂伦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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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7导游《基础知识》:黑龙江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全国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根据1990年统计,共6965人。他们世代生息繁衍于黑龙江两岸及大小兴安岭地区,以游猎为生,居无定址,过着逐猎野兽而迁徙飘泊不定的生活。东北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教育下,他们于20世纪50年代陆续走出森林,过上定居生活。鄂伦春族的聚居点主要有黑龙江省黑河市新生乡,逊克县,新鄂新兴乡,塔河县十八站乡,呼玛县白银纳和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鄂伦春村。

  简要历史

  鄂伦春族具有悠久的历史。据考证,它同南北朝时期的室韦人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元朝时期被笼统称为"林木中百姓",清初被称为"林中人"。鄂伦春一名始见干清初康熙年间的上谕奏折之中,文献有"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俄尔吞","鄂伦春"等不同写法,皆为鄂伦春的同音异写。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二是使用驯鹿的人。在鄂伦春族内部,因居住地的不同,还有"毕拉乐千","库玛尔千"等不同名称。他们有语言,无文字。语音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17世纪以后,有少数鄂伦春人掌握了满文及现在通用的汉语文。鄂伦春的传统文化是典型的狩猎文化,兴安岭内丰富的野生动物,是他们衣食之源,他们长期以来依靠一匹马,一杆枪,一只猎犬,常年游猎在山岗。解放前鄂伦春族发展比较落后,直到解放初期仍处于原始社会的社会发展阶段。解放以后,鄂伦春族跨越了几个历史阶段,由原始社会直接进人了社会主义社会,民族的经济,文化,教育蓬勃发展。1953年鄂伦春人民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开始下山定居。

  主要习俗

  宅俗鄂伦春族游猎时期住的是十分简陋的"仙人柱"(帐幕),这是用几十五六公尺长的木杆子搭成的圆锥形架子,上面冬天盖着抱皮和芦苇,夏天覆着桦树皮。每个"仙人柱"内三面住人,一面是门,当中有一火取暖。上面吊着一口带耳的小铁锅,以便煮肉,屋顶开一小孔出烟并流通空气。如妇女生孩子,按风俗还另搭一个只能容一人的窝棚,叫"纠哈汉",即产房;不管是风雨交加的寒冬,还是阴雨连绵的季节,妇女必须到"纠哈汉"里去生孩子,满月后才能回家。

  婚俗

  鄂伦春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和同一氏族禁止通婚的原则。男女婚姻多由男方找媒人到女方家求婚,一般求三次才成。求成后,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其特点是,男方到女方家认亲时,就得与女方同房,时间为1个月或20天不等。女方要给男的换上用黑皮子镶边的新装和红布坎肩(背后和肩头绣有云纹),女方要把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缠在头上,这是订婚的标志。经过上述过程,即选定结婚的日子。在结婚那天,新郎到新娘家去,新郎和伙伴们进人女方营地,要赛马似的进人,之后,仅留下新郎住女家。第二天新娘才被接到男方部落。新郎的帽子上带貂尾和四个绣花飘带,新娘头上戴着饰品,男女都佩带猎刀,新娘脸用花布蒙上拜天。如果在认亲过彩礼时同房而有了小孩,则拜天地时将小孩和摇篮放在新郎,新娘之间,并把小孩给众人看。在结婚仪式上,男女宾客均按辈分坐在左右两侧。新人恭敬地向长辈叩头致敬,客人当面掏出手镯,耳环等物送给新人。酒宴开始,男方家长先向火神敬酒,献肉,接着众人开怀痛饮,有说,有唱非常热闹。女方家的亲友常常在喝完酒后,将酒杯揣人怀中,策马疾驰而回,男方亲友往往要上马急追,以夺回酒杯为胜。新娘的父母不参加结婚仪式,只是由亲友们将一份酒肉给他们捎回去。当天晚上,新人和男方的父母同住一个仙人柱内,不加设洞房。要是有同住的兄嫂,他们则要搬出去另搭设仙人柱名临睡前,要由新郎的嫂子或已婚的近亲妇女,替他们铺被褥。婚后不久,新人要拿着酒肉回女方家住一段时间,在这期间新郎要同岳父一起出猎,而猎物则应如数交给岳父。鄂伦春族,在寡妇再嫁时,有一种抢亲的习俗。丈夫死后,寡妇可以再嫁,但如果寡妇有男孩,那么阻力就会大些。如果坚持改嫁,那就必须把儿子留给亡夫家。但即使是这样,也往往要经过一番较量,才能得到亡夫家的认可。亡夫家往往把媳妇看成是自家的一部分,所以百般阻挠寡妇再嫁。这时候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了。新许配的男方家联合家庭的一些成员,到寡妇家去抢亲。鄂伦春人有个规矩,只要把寡妇抢出他们居住的仙人柱,亡夫家就无权强留寡妇了。不过,可以从抢亲人骑的马匹中选择几匹留下作为补偿。亡夫家一般都不愿寡妇再嫁,所以他们与抢亲人免不了有一番激烈的争夺,但因抢亲人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所以抢亲:人一般是成功的。抢亲成功以后,抢亲的人们往往要再回到亡夫家的仙人柱里去坐:坐,因为他们不想把原来的关系搞坏了。

  信仰鄂伦春族,世代生活在大森林中,长年以狩猎为生,他们依赖大自:然,热爱大自然,更虔诚地供奉大自然。鄂伦春信仰的自然神,可谓名目繁多。

  每年腊月二十三,鄂伦春人要给火神上供,送火神上天,他们将供品扔在火里,表示对火的敬意。到了正月初一,一大早全家就得起来祭火神,将火塘烧得很旺,向火烧香,磕头,并向火里扔一块兽肉,然后再洒一杯酒,作为对火神的敬献,同时向火神祈祷,希望其保佑全家幸福,狩猎丰收。到各家拜年时,进了"仙人柱",也要先向火塘磕头,主人全家也要:陪着客人向火塘磕头,这个仪式结束后,才能向主人拜年。在吃饭的时候,要先往火里投一些食物,表示对火神的恭敬之心。他们认为火是神圣的,不许向火泼水,不许用刀子在火上烤肉,不许用棍子乱捅火等,否则会受到火神的惩罚。鄂伦春族把太阳奉为神灵。每年正月初一都要供太阳神。鄂伦春人之间如发生口角,或是争论是非,往往对着太阳起誓。遇到委屈不幸的事,也往往向着太阳诉说。鄂伦春族每年正月十五和二十五都要拜月亮,八月十五要供奉月亮。如一连几天打不到猎物,就要在仙人柱的外边放上一个干净的盆子,人们在盆子边向月亮叩头,祈求"月亮神"帮助他们打到猎物。第二天观察盆子,如果发现盆子里有什么兽毛,就认为能打到什么野兽。鄂伦春族每年腊月三十和初一,都要用7根香祭北斗星。认为星神每夜都有,象征长寿。鄂伦春在生产,生活中有许多禁忌。

  狩猎禁忌:在出猎前不许说一定要打到几个什么野兽,如果说了,就会什么也打不到。打到大野兽扒五脏时,心脏和舌头要连着,煮的时候也要这样,只有到了吃的时候才)能割断,否则就打不到野兽了,如果猎到扦,吃完狂肉后,骨头不能随便:乱扔,必须把秆骨收集在一起,扔到河里。如果被狗或野兽吃了,对狩猎很不利。出猎时不打雁,否则对夫妻感情不利,因为雁雌雄总在一起,如:打死一只,另一只就变成孤雁了。对野兽不能直称其名,对熊称"老爷子"。在猎场上,猎手们把熊打死了,不能说"打着了",而要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可怜我了",也不能说熊死了,而是说"睡着了"。然后用猎刀把熊头割下来,再用草裹起来,安放在树权上。由年长的猎手,带领众人跪下来给死熊叩头,敬烟,并祈祷说:"不是我们有意打死你的,是错杀了你,请你不要降祸于我们,保佑我们多获野兽吧。"随后点燃草,用来熏熊头,最后才把熊肉驮回去,熊头放在那里风葬了。熊肉驮回来时,猎人要不断地发出"嘎嘎"的声音,人们一听到这种声音,就知道是打死熊了。吃熊肉时也要发出"嘎嘎"的声音。吃剩的骨头要放在柳条编的篱笆上,由四人抬着,架在事先选择好的枝叶茂盛的两棵树之间,然后用烟熏,实行风葬。参加送葬的人要装出很悲伤的样子,不断地祈祷。

  丧俗

  天葬,又叫风葬或树葬,即在人死后,用棉被或桦树皮将尸体包裹停当,然后送到山林中一人多高的树权上卡住,即算完葬。这种"树权卡尸"的葬法多用于未成年的儿童。成年人死亡后则要实行"吊棺葬"或"担棺葬"。待棺材腐烂,尸体皮肉被鸟兽食尽后,即被认为灵魂再生,这时亲属可将遗骨拣起,装人木盒或桦皮盒中就地埋葬。一般树葬必须选用枝繁叶茂的活树,否则认为会断了灵魂与家人的来往。

  二 其他习俗

  服饰

  鄂伦春人冬季爱穿用抱皮制做的袍子,这种袍子带大襟,为了美观和坚固,袍子边和袖口镶有薄皮。青年人穿的皮袍多染成黄色。男皮袍,鄂语称之为"尼罗苏恩"。为了便于骑马,前后襟均有开权,腰间扎黑色带子。女皮袍,鄂语称其为"阿西苏恩"。身长比男袍长,大襟覆盖脚面,前后襟不开权。左右两侧开权处和袖口都绣有花纹,全袍成黄色,老妇和幼女的袍子上只镶边不绣花也不染颜色。穿袍子要扎腰带。女腰带多为黄,紫,蓝色,老妇则扎紫色的。鄂伦春人用抱头皮制做的帽子十分精美,象真抱头一样,鄂语称其为"灭塔哈"。春秋两季,一般穿冬天磨掉毛的皮衣和皮裤。男的爱戴布制的布里雅特式帽子。夏季穿去毛的抱皮衣裤和布制的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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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59wj.com   饮食

  游猎时期的鄂伦春人,主食是兽肉。副食为采集到的野菜和野果,以及捕捞的河鱼。过去他们一年很少吃粮食,四五口人之家一年只吃四十几斤粮食。鄂伦春人食肉的方法很多,有煮肉,烤肉,烧肉,炖肉等等。这些做法,似乎比较原始,但其技术独特,再佐以调料,放些野菜和野葱,别有风味。鄂伦春人爱吃一种肉粥,用面和肉丁做成,或用小米和肉丁做成。这种肉粥非常香,他们做的面食有疙瘩汤,烙饼,面条和饺子;等。

  狩猎习俗:结伴进山"打围"以兴安岭山林为世代家园的鄂伦春族,过着狩:猎,采集,自给自足的生活。茂密的原始森林和陡峭的山崖,是熊,鹿,:歼,野猎等兽类出没的地方。捕获这些凶猛,狡黯的生灵,靠一个人单枪:匹马是不行的。因此,鄂伦春族猎民往往自发组织成十几人的"打围"小)组,(鄂伦春语叫做"阿嘎"),由经验丰富的老者率领,挎枪,骑马,带上:刀具,领着猎狗,直奔深山老林。在山林里,一起"打围"的猎人"有东西:大家使","有饭菜一起吃",砍柴,做饭,扒兽皮,晒肉干,搭帐篷,喂马匹等,大家一起动手干,每一个成员都认为自己少做多得是耻辱的事情州"打围"有两种目的,一种是为了猎取大量的兽肉做为食物储备,以猎:抱,狂,野猪等为主,叫做"打菜围"还一种以猎取熊胆,熊掌,鹿茸,鹿:胎等为目的,用来交换生活用品或出售,叫做"打红围"。)猎鹿与"鹿候历"猎鹿,是鄂伦春族猎民常年狩猎生产的主要内容。根据鹿群在不同季节的生活习性,总结出独具特色的狩猎生产"鹿:候历",鄂伦春族的"鹿候历"把每年春季的2—3月份称作"鹿胎期",夏)季的五,六月份称作"鹿茸期",秋季的九月到落雪前称作"鹿尾期",冬季落雪以后,又分作"打皮期"和"打肉期"。"掏仓"猎熊在鄂伦春人常年捕猎的野兽当中,较难对付的要算是熊。它是猎民十分难得的猎物,不仅可以食其肉,用其皮,而且熊胆,熊:掌和熊油也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熊属子杂食动物,以橡籽,绸李子,草,鱼,蚂蚁等为主要食物。熊又是冬眠动物,从冬季到来年开春,有长达5个月的冬眠期。春暖花开的时候,冬眠近半年,膘瘦油尽的野熊饥不可耐出来觅食见到什么都不放过。而每年7月的交尾期,公熊为寻找配偶,发疯般地狂奔,追逐,有经验的猎手在这两个时期都要对野熊退避三舍。最为惊险,有趣的,还是冬季打围的"掏仓"猎熊。这时的猎人根据野熊冬眠时身圆体胖比较懒散,笨重的特点,联合采取"掏仓"打围形式。

  民间艺术:鄂伦春民间歌曲按体裁,有多种形式的山制,调类形。鄂伦春族称其为"赞达仁"。一种是用衬词唱腔的,它们节奏松散,节拍较为自由。另一种是节拍规整,词腔统一。这两种"赞达仁"往往又结合成对歌,叙事歌等。在歌舞曲类方面,鄂伦春族欲舞先歌,逢歌必舞载歌载舞。鄂伦春族善于用舞蹈来表达对的热爱和劳动的喜悦。他们的舞蹈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是劳动动作的模仿,如"黑熊搏斗舞","树鸡舞"和模仿采集动作的舞蹈。

  鄂伦春族的乐器,有"朋努卡"(口琴)和"文吐文,'(手鼓)许多乐曲是摹似雀鸟的鸣叫声。鹿哨,抱哨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早期的一)种乐器。"摩苏昆"是鄂伦春族的一种长篇说唱文学形式,它兼有"诗"(唱的)和"讲"(叙述的)两种语言形式,它与赫哲族的"伊玛堪"共同被称为北方渔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活化石"。鄂伦春族有精美的桦皮制品,它表现了鄂伦春族的精巧工艺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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