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应掌握的信用控制的操作

日期:12-20| http://www.59wj.com |物业管理实务|人气:457

物业经理应掌握的信用控制的操作 通常,公契和/或管理协议里有条款规定,业主要在每月的第一天向管理代理缴纳一定的金额,其数量是业主该年度按预算比例应上缴债务的1/12,这笔金额就叫管理费或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管理费,物业经理或者管理代理可对未偿还债务加收利息及催缴费以支付因业主违约造成的额外工作。公契条款须对此加以规定,便于物业经理按章行事。

  物业经理要给他/她的下属(通常是负责该地区的物业职员)拟定书面的征缴管理费的手续,以及随后发放的征缴提醒通知。管理职员一个及时客气的电话通知常常能促使问题得以尽早解决,以避免向业主发最后的征缴通告乃至采取法律措施。有经验表明,对征缴管理费给予密切关注能有效减少拖欠缴费现象的产生,这样也就减少了需交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的案件数量。

  尽管发了最后催缴通知,管理人员又多次口头提醒,但还会有个别业主习惯性拒缴或拖欠超过30天。为了执行收缴,可采取以下手段:

  1根据公契条款,物业经理通常可到地政署登记一份针对违约业主名下股份的备忘录。这种根据公契或管理协议登记的指控,作为物业经理向有关司法部门提起的正当的指控,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物业经理代表所有业主利益要求对违约业主的股份进行出售,并对违约业主的住房和店铺有绝对的使用、占住和享有权利;间或通过香港法院的法律程序讨回债务也是可取的。www.59wj.com

  2小额钱债审裁处(SCT)。对于不超过15 000港元的债务,小额钱债审裁处有独立的审裁权。如果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审判官有权将案子移交地区法院。

  律师无权出席小额钱债审裁处,当事人必须自己出面,或分别指定代表,但不能指定律师做代表。

  如果是公司(如管理公司)提起或被起诉,那么须派该公司的官员或职员做代表。在这种情况下,代表须出示他/她的授权书。

  首先,要向法院呈递按规定格式写的偿债请求一式三份,内容包括:

  (1)债权人姓名、地址;

  (2)被告人姓名、地址;www.59wj.com

  (3)偿还金额;

  (4)向被告人说明提出偿债的理由及偿还金额的计算方法。

  提呈偿债请求之后,法院通知债权人审理的时间和地点。审理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审判官主持,采取非正规的方式。不过,债权人必须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提供证词,他/她可以提供债务人的账目,出示诸如公契副本、欠款账单本、催缴函等有关文件。

  审理之后,审判官会尽快作出他/她认为合适的裁决。通常审理之后即刻作出裁决。任何有利于债权人的仲裁裁决,可作为判决执行,与一般法院判决相同。判决执行情况在这里不作叙述。:www.59wj.c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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